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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之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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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深沉,空中悬着一轮孤月掩映在飘渺云层里,透出迷蒙的冷光。

李清月提着隔壁大娘赠的佳酿,悠哉悠哉的哼着曲。

前面那座破屋便是她住了两年的归宿。

石坡村坐落在都城十几里开外,规模不大,没有依山傍水,也没有良田沃壤。

正是太平盛世,又离花天锦地的都城近,村里凡青壮年的男人都远走他乡,女人另谋生路,余下的大多是孩童和高寿老人,村子荒了一半,苟延残喘。

像李清月这样年岁的少女,石坡村只此一个。

她的长相不算有多出众,却生得一双漂亮的杏眼,眉如新月、眼瞳泛着秋水般澄澈的光,将整个人衬得神清气朗。

但现在这张脸上尽是灶灰黄土,东一块西一块,头发散乱的簪着,明珠般的肌肤都由一身粗布衣裳掩盖,气质一落千丈。

她散漫惯了,白日里几乎不怎么出门,要么就一头扎进院子的田里摆弄什么,只有相熟的邻户才打个照面。

今夜的酒是她帮张大娘的酬礼,李清月不会喝酒,醉了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于是回去后她先将酒坛埋到房后的树下,进屋捋清了明日要播种的菜种,刚要睡下,忽然在地上瞥见一滴血迹——虽然干涸了,但颜色还是鲜红的。

她心慌了一瞬,壮着胆子去拿墙边靠着的锄头,手还没碰到就感觉脖颈一凉,一柄锋利的匕首架在动脉处,铁刃泛起银光。

一个男人的声音贴在她耳边,带着粗重喘息:“不要动,我不杀你。”

李清月此时已经腿软了,背后全是冷汗,轻轻点头道:“我不动,我也没有看见你,你想要什么?”

身后人思绪停顿片刻,刚要开口说话,忽然一阵头晕目眩,腹部的伤愈发刺痛,一头栽倒在李清月的背上,她猝不及防跟着扑倒在地上,疼得呲牙咧嘴。

“你干什么!”

李清月张牙舞爪翻过身,看见地上一滩血迹由那人身下蔓延出来,顿时慌神将人拖起来。

“你怎么了?还有意识吗?”

她拍拍男人的脸,见人双目紧闭,立即去摸颈动脉,还好有一息尚存。

李清月蹙起眉头,用布巾使劲按住伤口止血,一边解开他的衣服。

“天呐……”

李清月傻眼了,没见过有人身上受过这么多伤,有深有浅,大多留下浅白的疤,深的泛着微红的肉色。

他身上伤的最重的伤口在右腹偏腰侧,正不断涌出鲜血。

虽伤不在要害,但口子很深,切口明显是锐器戳刺,看血液状态起码有些时辰了,其余还有零碎的伤口,应该是同一利器所致,衣裳沾满了血污泥巴,好不狼狈。

李清月懊恼的叹了口气,喃喃道:“恐怕我是摊上麻烦了。”

——

第二日午时李清月背着箩筐推门进来,看见床上的残障人士已经醒了,靠坐在床头出神。

李清月放下箩筐和手里的物件道:“你醒啦,别坐着,腰腹用力会牵扯到伤口,再崩裂可难办了。”

病患点了点头,偏头轻咳几声,“多谢姑娘相救,昨夜并非有意冒犯,实在是无奈之举,只想谋条生路。”

“我明白,”

李清月走近了打量着他,“我也不是有意帮你的,只是不能见死不救,你不必多心。”

那人怔愣片刻,微微躬身作揖道:“大恩不言谢,在下之恒,定然铭记姑娘的宽仁之心,但待我走后,烦请姑娘不要透露今日的事。”

“你抬起头来。”

董良下意识仰起脸看向李清月,却被捏住下巴,一时滞住呼吸,“姑娘?”

李清月俯身盯着他的脸,真是一张招惹祸水的脸——

眉目深邃、鼻梁高挺,薄唇泛着水光抿成一条直线,嘴角下靠左的位置有一颗小痣,勾得人心悸。

眼神真是纯粹啊,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带着病气的脸颊沾染绯红,呼吸还因为疼痛紊乱失序。

她心中起念,指腹摩挲着董良的下巴,笑着说:“你的脸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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