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上
他已经长成了一条英俊的青年,身姿修长,耳朵直立。
每次跑起来,这对毛茸茸的耳朵就在他头顶精神十足地晃荡,女主人每次看到都忍不住要伸手搓一搓。
多么不容易啊,很长一段时间他的耳朵都垂着,立耳期长达百年,让她忍不住开始心虚,一时怀疑这该怪幼崽太早被带离了巢穴,一时又疑心这是自己取错了名字——狗,她就叫他狗,表达了一个简单的计划:人类能将追逐他们的天敌驯化成听话的帮手,她想从地狱狼里弄一只看门狗应该也不会有什么难度。
事实的确如此,狗像他的名字一样容易驯化,难度竟然出现在别的地方。
立耳越早的狗越聪明,朋友说,当然这不适用于狼,或者名字里带狼实际上属于魔法生物的其他东西。
她当时深以为然,一只年纪尚小就会审时度势的狼怎么会不聪明呢?当她走入那个巢穴,越过那对匍匐在地的地狱狼夫妇,五只幼崽中的两只开始对她嚎叫,另外两只连滚带爬企图逃跑,只有他,乖乖呆在原地,在她伸手抚摸时啪嗒啪嗒摇尾巴。
女主人立刻被打动了,好聪明的孩子!
看得出她无意杀戮,还闻得出她能轻松毁掉这个狼巢。
很多年后,看到狗企图与本该咬死的外来者快乐嬉戏的那一刻,女主人意识到当初的推测可能有误。
比如,除了敏锐与审时度势之外,轻信与过分乐观也能达成同样的效果。
比如,当她表达了带走狗的意愿,他父母松了口气的样子可能不全因为自己被放过。
比如,当她看着那只尾巴摇成风扇、被搓得翻肚子的小崽子,看着那双湿漉漉蓝汪汪的眼睛,让她下决定的可能不是什么深谋远虑。
算了,反正她也不是非要一只看门狗。
倒不是说他傻,女主人和朋友说。
他曾翻越一千座山、跨过一千条河,送达我写给居无定所的盟友的信。
他抓过狡猾的狐狸,也扑杀过背叛的豺狼,还曾让翡翠之国颂我的名。
从他能完全变化开始,我便时时放他去人间……
朋友噗地笑出来:你那也叫放吗?
红眼睛的椋鸟跟在他身后,无论日夜冬夏。
红眼睛的老鼠旁观新任冒险者每一次冒险、每一段旅程,倾听每一场谈话与每一阵笑声。
当游吟诗人传唱那个年轻英雄的事迹,红眼睛的飞蛾用别人听不见的声音评论。
与他称兄道弟的“朋友”
准备好淬毒匕首的夜晚,红眼睛的蝮蛇滑入营帐,狗什么都不知道,只偶尔想起不告而别的友人。
他什么都不必知道。
但她的确放养他,放他踏遍山河又走入人世,在那些宏伟的故事里走街串巷。
难道他没有见过人间疾苦?难道他未曾学过如何做人?但究竟能学到什么,还是得看学生自己。
啪嗒啪嗒,他回来了,身上披着斗篷,爪子踩着大理石阶,早在宫殿之外就已甩掉了鞋子。
他跑向她,毛茸茸的耳朵晃来晃去,整张脸都被大大的笑容点亮,哎呀,真是张漂亮脸蛋,好一只英姿勃发的小伙子。
“主啊,我回来了!”
狗说。
他迫不及待地扑到神座前,扒在女主人膝上,为两耳之间的抓挠幸福地咕噜。
斗篷与剑带被扯下,还有绶带和勋章,这一次他是一个王国的常胜将军,但那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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