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成为了道医之后t > 唐代军功制度

唐代军功制度

目录

把以少击多,破城、破阵的战斗定性为“上阵”

,双方力量相当的为“中阵”

,以多击少的为“下阵”

其次,再根据对敌杀获率,将杀获率达到四成以上的定为“上获”

,二成的为“中获”

,一成以下的为“下获”

如此则“上阵上获”

的军功最大,“下阵下获”

的军功最小。

当然,参加一场战斗的将士众多,在“阵”

“获”

相同时,还要根据将士们的具体贡献,将军功分成一、二、三等。

比如“上阵上获”

的第一等可以得到五转,第二等得四转,第三等就只有三转了。

这里的“转”

是当时用来衡量功劳的单位。

其他如“上阵中获”

和“中阵上获”

的第一等均为四转;“上阵下获”

“中阵中获”

“下阵上获”

的第一等可得三转;“中阵下获”

“下阵中获”

第一等为两转,各个不同“阵获”

的二、三等分别递减一转,下阵下获就不再分等,均为一转。

至此,唐朝就形成了一个总共有25个等级的军功体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