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秩序初立
第一卷第32章秩序初立
韩烈的商队第二次出发了。
这次带了十车盐,目标是白鹿部的草场。
按照约定,一车盐换五匹马,如果能成,寒渊就能得到五十匹草原骏马。
商队出发的第三天,萧宸在城主府召集了全城有头有脸的人。
说是“有头有脸”
,其实也就是各个坊的坊正,各个甲的甲长,还有工坊、矿场、农庄的管事。
加起来七八十人,把公堂挤得满满当当。
这些人,有的以前是疤脸刘手下的打手,后来投降了。
有的是最早来投奔的流民,因为肯干,被提拔上来。
有的是老兵,因为伤退,转做管事。
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但此刻,他们都恭恭敬敬地站着,看着坐在公案后的年轻郡王。
“今天叫大家来,是要宣布几件事。”
萧宸声音平静,但在安静的屋子里,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他拿起一张纸,开始念。
“第一条,自即日起,颁布《寒渊暂行律令》十二条。
凡我治下之民,皆须遵守。”
人群骚动了一下。
律令?寒渊这地方,什么时候有过律令?以前是疤脸刘说了算,现在是王爷说了算。
但写成条文,还是头一回。
“第一条,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盗窃者偿。”
“第二条,通敌叛国者,斩立决,家产充公。”
“第三条,强抢民女、霸占田产者,视情节轻重,或杖,或流,或斩。”
“第四条,欠债不还,经公堂裁决后仍不还者,以工抵债。”
……
十二条律令,一条条念下来。
每一条,都简单明了,但都透着杀气。
念完,萧宸放下纸,看向众人:“这十二条,是底线。
谁碰,谁死。
有疑问吗?”
没人说话。
“好。”
萧宸点头,“第二条,从今天起,设立公堂。
民间纠纷,田地争讼,债务纠纷,都可以来公堂申诉。
公堂每三天开一次,本王亲自审理。
审理过程,公开进行,允许百姓旁听。”
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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