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成康之治 刑措不用的真相(第2页)
)。
《诗经》里有些描写周初农夫生活的诗篇,如《豳风·七月》,展现的是一幅按部就班、但绝不清闲的图景: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还要为“公子”
们打猎、修屋、凿冰、祭祀。
这背后是一套严密的力役征发制度。
虽然这不叫“刑”
,但它对普通人的生活约束和身体消耗,可能比偶尔发生的犯罪惩罚更加持续和沉重。
所谓“安宁”
,对底层而言,很可能意味着在既定轨道上的、无声的劳碌,而非个人自由的扩大。
这更像是一种“秩序下的疲惫”
,而非“道德自觉的祥和”
。
三、审计第二项:司法与礼制——无处不在的“软性栅栏”
那么,民间真的没有纠纷,没有冲突吗?不可能。
土地划界、水源争夺、盗窃伤害,任何时代都有。
为什么史书感觉不到“刑”
的存在?因为大量的社会矛盾和越轨行为,在到达国家刑罚机关之前,就被另一套更庞大、更细密的系统过滤和消化了。
这套系统就是宗法礼制。
在一个典型的周代封国或贵族采邑里:
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纠纷,由族长、家长依据“孝”
、“悌”
等伦常内部解决。
家法,就是最早的“庭前调解”
。
同族内部的财产、婚姻、继承矛盾,由宗子(大宗族长)裁决。
他的权威来自血脉和祭祀权,他的裁决往往比官府判罚更有效力,也更能维护家族整体利益(“家丑不外扬”
)。
贵族之间的争执,有朝觐、会盟、聘问等一系列礼仪场合可以沟通、仲裁,甚至用符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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