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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我去强尼手银(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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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从书上看到过,感觉没啥危害。”

戈巫对这些生物实际上还真提不起什么兴趣来,这些哥布林一个个智商不行,说是智慧生物都是抬举他们了,感觉更像是人形野兽。

没有任何价值,肉不好吃,骨头又脆,血也没有魔导性。

最重要的是没有灵魂,这个世界里的智慧生物都拥有灵魂,这是标配。

矮人有,人类有,龙裔有,半身人也有。

但是哥布林没有。

哥布林会打造石器却不事农耕,和蝗虫一样走到哪吃到哪。

这点和那些大虫子很像,但是大虫子的肉好吃啊。

偶尔会有一些高智商哥布林出现,变成种群里的首领,会那么一点魔法,对普通人威胁蛮大的。

但对职业法师来说,那点魔法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

现在哥布林还没灭绝的主要原因只有一个,杀他们没任何产出,纯纯的白费力气。

除非有什么人出钱委托猎团和一些职业冒险者去清缴哪哪的哥布林,不然所有人走路上都懒得看那些干瘦生物一眼。

“但是放任他们在那里不行,会危害铁路运行的安全。”

安德烈的言下之意很明显了,得派个人去把丘陵那一片的哥布林给杀光光。

“我去看看吧。”

戈巫接下了这个任务,反正现在他也无聊,阿基莫多在和小蓝鼓捣带回来的核心,莱尔在和希里恩恩爱爱顺便训练龙骑兵,罗特一天到晚一个头两个大忙着各种政务。

就戈巫这么一个天天看书晒太阳的,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烈焰丘陵加载中

位于克罗城和风莱城之间的丘陵叫烈焰丘陵,叫这个名字并不是因为这个丘陵真的有铺天盖地的烈焰,而是因为在某个时期,人类两国在这里发生过一次交战。

两边的法师都很争气,火球术和奥术飞弹就没停过,一个劲地往对方阵地上面砸,远远看过去就和整个丘陵都着火了一般。

烈焰丘陵也因此而得名。

那场战争的结果如何无从考证了,但戈巫看着下方的地貌,也能大概猜出当年打得有多惨烈。

丘陵是指不规则的小起伏,坡度较缓,连绵成片的低海拔地区。

但在这里戈巫时不时还能看见一个圆形或者椭圆形的大坑,想来应该是当年留下来的痕迹。

经过时间的修补,这些大坑虽然还看得出形状,但也都已经被植被所覆盖。

植被类型比较单一,树木较少,更多的是灌木和草原。

还能看见这个世界的兔子和一些其他的食草动物在草丛里钻来钻去。

戈巫慢慢降低高度,落在一处地势平缓的草原上。

脚下的植被因为龙翼扇动带起来的风而向四周伏倒,小型动物被戈巫的突然到来给惊的四处逃窜。

“就是这里的,但在哪呢。”

戈巫看着四周连绵起伏的小山丘,咂了咂嘴。

哥布林是有自己的部落的,算是社会性生物。

根据从市政厅翻出来的资料来看,烈焰丘陵这里大概栖息着1000~3000的哥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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