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她只能妥协:“如果要送,送哪里去养?我可不会把它卖了。”
卖了多半就是生死未卜。
虞苑苑绝对不肯。
突然想起来春日宴那天,贺枕同自己闲聊时说过的话:“对了嫂嫂,我好像听小豫王说,阿姐也养过一只猫,那后来呢,猫送哪儿去了?”
贺柠回答:“不就是小枕日日抱在怀里那只吗。”
“啊?”
虞苑苑愣是没反应过来。
“你的意思是,小豫王的‘胜雪’,就是阿姐之前养的那只?”
贺柠笑着道:“有什么好奇怪的,那日贵妃赠猫时,你不也在。”
但原文里作者只字未提,她作为读者压根不知道。
书中着墨重点都放在男女主的狗血感情上了,配角全部一笔带过,该蠢的往死里蠢,该坏的往死里坏。
“既然小豫王那么喜欢猫,不如把这只也送到他府邸吧!
我和他还算相熟,这样一来还能经常去看望毛球,也算一举两得。”
贺柠直摇头:“你就别为难他的,我看他一只都养的够呛,更别说再添一只。”
虞苑苑迷惑:“他不是很喜欢猫吗?”
贺柠答:“从前不喜欢的,大概是胜雪实在特别吧,所以听说贵妃娘娘要把它送走时,小枕才鬼使神差的去把它要来。”
只要见得到贺枕的地方,就必然有“胜雪”
。
你说这叫不喜欢猫?
虞苑苑不信。
不过结合前因后果,虞苑苑突然有一个很大胆的猜测。
这个猜测在脑海里闪现时,她自己都被吓到。
因为那么狗血的感情纠葛,谅原文作者写的再狗血,也写不出来这种桥段。
或许特别的不是胜雪,而是送胜雪的人。
这样一来,她幸苦一场只上升0.1%的好感,和谈起猫后飞升的10%,这一切不就说得通了。
能让贺枕好感倍增的,不是她虞苑苑,而是另有其人。
恍然大悟。
又不敢恍然大悟。
因为都还是猜测,虞苑苑想,还得寻个时间找贺枕再试试看。
不过话说回来,虞翎之前虽说限她三天内让她把猫弄走,可今天一过就足足拖满三个月了。
毛球硬生生又在虞府多留了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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